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 所领导接待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24

一、工作职责

1、督促检查值日警官履行职责对大厅日常管理的检查;

2、负责对咨询台、便民服务台和“一米线”等设施及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3、接受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听取群众意见等工作,并认真作好登记。

、工作要求:

1、接待人员必须着警服,严格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要求,做到主动、热情、准确、及时、公正的履行工作职责。

2、接待人员必须掌握各项车、驾管业务知识,在解答群众咨询、投诉等问题时,凡涉及到原则性问题,语言运用要有法律、行政规定等相关依据。要把握好工作原则和工作尺度,及时、合理的处理遇到的各种情况。

3、接待人员在处理群众投诉时,对相关情况及时调查核实,同时也要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对无理取闹者,要坚决予以杜绝,情节严重者,要通知相关人员取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