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群众企业6项措施
(一)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快捷代办登记。全面推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提供购买车辆、购置保险、缴纳税费、选号登记“一站式”服务,实行车辆预查验、资料预审核、信息预录入,群众只需现场或互联网选取号牌号码后,即可办结登记手续。
(二)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针对租赁汽车交通违法处理存在的承租人处理不及时、多头跑、租赁企业负担重等问题,改革租赁车辆交通违法处理机制,增加“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查询、自助处理,避免承租驾驶人两地奔波,对承租驾驶人未及时处理的,经租赁企业申请,将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减轻租赁企业负担。江苏、四川先行试点,年底前全国全面推行。
(三)便利临时入境车辆人员出行。在海南省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简化申领临时驾驶许可手续、延长临时驾驶许可有效期、简化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手续、放宽港澳台居民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等便利措施,促进国内旅游发展、吸引境外人才,促进港澳台与内地(大陆)客货运输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四)全面实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由原来120个城市推广至300个城市(含之前试点的120个城市),年底前全国全面推行。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五)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9月20日起原有11个试点省份(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湖南、广东、广西、贵州、甘肃、新疆)所有城市推广应用,2020年6月底前全国全面推广应用。
(六)推行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导航提示。推进与互联网地图导航应用企业建立警企合作机制,及时将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公路事故多发点段等信息推送至导航地图,发出安全预警提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9月20日起,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推行,年底前全国推行。
以上措施自2019年9月20日起推行,其中第2项措施自9月20日起开始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