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当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把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拾金不昧是一个人高尚道德情操的体现,也是良好社会风气的一个方面。 故事发生在2015年5月25日下午,王玲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黑色像皮包之类的东西,走近一看,果然是一个皮包,“这是谁的钱包啊”,王玲脑海中只有这一个念头闪过。来不及多想,她捡起钱包,环顾了下四周,并没看见有人,这可怎么办啊,谁这么不小心啊,把钱包都丢在这儿了。她焦急的四处张望着,可此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啊,丢包的人得多着急呀,镇定一下之后,她想:包里会不会有一些证件之类的东西呢,或许能找到一些失主的线索也不一定啊。于是她打开了黑色的皮包,发现里面除了几张银行卡和一厚沓钱以外什么都没有,在这里等下去也不是事,她心想着要不拿银行卡去银行调一下失主的资料,一定有联系方式的,可是天色已黑,银行已下班,只能等明天银行上班才能去查。想着丢了钱包的那个人肯定很着急,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在银行门口等着工作人员上班。终于查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她怀着喜悦的心情给失主打了电话,可是她打了一遍、两遍、三遍……一直打了十几遍都没有人接听,最后她不抱任何希望的给失主发了条短信告诉他钱包丢了的事情,结果失主竟然回复了,通过短信她了解到失主出行不太方便,便向失主问了具体的住址后亲自将钱包送过去。见了失主以后王玲才知道原来失主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聋哑人,家里布置也非常简单,看起来日子过的也非常一般,她心想他丢的钱包里的那些钱肯定也是他花了很长时间攒下来的。然后她把皮夹交给失主,失主非常感谢方志丹同志不仅将钱包原封不动的还给他还亲自送上门,他一遍又一遍的用手语表达对王玲的感谢。 王玲同志拾金不昧的事迹充分体现了她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雷锋精神。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品质,是责任,是我们弘扬的当代中国思想道德方面最基本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更是我们当今社会所大力倡导和鼓励的。 我们要向王玲同志学习,积极倡导“学习雷锋精神,拾金不昧,从我做起,从我身边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持善良淳朴的的心态,拾金不昧的精神,造就良好社会道德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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