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广告条幅,市容环境更整洁;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城市更有序;劝导占道经营,街面更敞亮……近日,区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认真梳理,查漏补缺,迅速掀起文明创建新热潮。 补短板,抓重点,“专项行动”齐头并进。连日来,为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对标创建任务,补短板,抓重点,开展了“小广告”及条幅、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居民小区楼道内环境卫生等专项行动,市容环境全面提档升级。7月份以来,共疏导流动摊贩292人次,占道经营依法进行规范;清理乱堆放321处、“小广告”1000余个、条幅79处、卫生死角115处、清理广告信息栏247次,市容市貌大幅提升;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3429起、清理僵尸车8个,全面排查施划机动车泊位42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5米,市容秩序得到逐步规范;修复破损围挡18平方米、景观仿真草皮150平方米、喷绘布430平方米,新上景观仿真草皮240平方米,工地围挡更加整洁美观;与新开商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43份,督促整改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事192起,夯实了文明创建的群众基础。 促提升,解难点,文明创建工作纵深推进。区综合执法局持续坚守“创城”的决心和韧劲,以《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引导和规范不文明行的法律依据,促提升,解难点,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实施日常执法与错时执法相结合,保持执法巡查高压态势。加大巡查管控力度,重点对益民菜市场、呼能商业广场、旗顺步行街等商业区的市容市貌、市容秩序、环境卫生死角、户外牌匾、迎街围挡围墙以及建筑工地外立面进行不定时专项整治,对东康东西线、中轴线、鄂尔多斯大街等重要节点、部位、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的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坚持把《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利器,持续治理片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不文明行为。同时,通过入户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市民朋友们以《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遵循,人人争做文明城市的创建者、引领者,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让文明之花处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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