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财政局四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4-02
乌审旗财政局四举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和意见,乌审旗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力促财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是重视学习宣传,领会精神实质。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深刻领会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要求把学习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工作作风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改进作风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自觉的行动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结合到财政工作中,着力为财政事业发展贡献新力量。
二是结合财政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列入反腐倡廉工作重要内容,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大力倡导精文简会,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整治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开展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整顿,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形成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并制定印发了《乌审旗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具体措施》。
三是提高工作效能。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 、一次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内部协同,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文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财政工作群众满意度。
四是畅通监督渠道,实施严格监督。将贯彻“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把对“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监督检查作为财政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充分发挥信访作用,密切关注干部作风方面的投诉举报,提高群众监督和内部监督。
(乌审旗财政局 周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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