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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总工会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托克前旗总工会现有工作人员17名,其中正式职工9名,雇佣工1名,西部计划志愿者1名,社会化工作者5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部、基层组织室、女工室、宣传教育室、网络信息室、权益保障室、经济技术管理室、经费审查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职工服务中心,下设劳动模范协会和职工技术协会,下辖上海庙经济开发区、敖勒召其镇、上海庙镇、城川镇、昂素镇工会联合会和各企事业机关工会委员会。现已建成工会572家,行业性和区域性工会联合会15家,职工24559人,工会会员24313人,其中农民工会员4846。建会率达到99%,入会率达到99%。
2015年投入使用的职工服务中心是集多功能厅、职工棋苑、职工画室、羽乒馆、台球室、职工健身俱乐部、爱心超市、劳模展馆、职工瑜伽室、职工舞厅、职工围棋学校、职工志愿者艺术团和农牧民工艺术团等场所为一体的综合性职工文化体育服务阵地,为强化工会工作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有关文化建设的重要论断;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市总工会指出的“要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切实加强职工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具有导向性、示范性的职工文化活动,打造有号召力、影响力、凝聚力的职工文化工作品牌,旗总工会探索实施“智善服务·仁德使者”党建品牌,助推全旗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旗总工会共有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2人,实有7人。
第二部分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总计171.9万元,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呼吉勒图 联系电话:0477-7624027
鄂托克前旗总工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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