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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工会,各镇工会联合会、机关企事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在全面深化改革、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总工发〔2014〕22号)文件要求,旗总工会决定对我旗全部建会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现将建会普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全旗境内建立工会组织的开发区、各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驻旗企业
二、普查时间
各建立工会的单位要将最后换届(新成立)的时间、组成人员、机构(三委会)情况及会员实名制名单于5月31日之前填报送旗总工会办公室5013室。联系人:张娜 联系电话:7621537
三、普查要求
各被普查的单位要及时向党政汇报;争取党政的支持和关怀,各单位工会主席要亲自动手主抓,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旗总工会将本次普查工作,作为年底考核、评选先进、回拨工会经费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四、普查时间定于2015年5月20日-6月1日。上报时间2015年5月21日-5月29日。
附件1、工会组建呈报表(一)
附件2、工会会员填报表(二
附件:工会组建呈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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