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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党组关于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7

(社会公开稿)

根据旗委的统一部署,2019424日至516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旗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723日,巡察组对巡察情况向旗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反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旗总工会党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旗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党组把反馈意见作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有力指导,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多措并举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旗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通过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对政治巡察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旗总工会党组及时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了良好的反思纠偏效果。

(二)压实整改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党组班子坚决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门人员专职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党组工作分工,按照分管职能,将每个具体问题分别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形成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办公室统筹协调、责任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主持研究整改方案,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切实解决重点问题。各党组成员主动领任务、担责任、牵头抓,加强盯办督办,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细化任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党组关于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整改任务进行细致梳理,实行项目化管理和责任制推进。根据整改进度从早从紧组织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程监控,明确整改时限,倒排任务进度。对于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坚持立即整改;对于牵涉面比较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列出分步完成的时间表,做到完不成任务决不收兵,落实不到位决不放过,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情况

鄂前旗总工会党组认真落实巡察要求,对照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努力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析,周密安排部署,认领共性问题并出台方案完成整改;强化督查机制,提高督查实效,明确督查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要求,并形成书面检查情况说明。一是总工会党组召开4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进行了3次提醒谈话、1次批评教育、做出书面检讨1人次,共修定完善了10项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工会工作的第一位置。二是认领旗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方案并进行整改。三是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不断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重大资金的使用等制度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参会人员积极发表意见并实时记录,首先分管领导提交提案后,经过民主、集体的讨论后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严格按照会议名称、地点、时间、参会人员、主题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保证会议内容和会议纪要内容相符、完整。

(3)贯彻执行部门法律法规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旗177家基层工会进行全面详细排查,对13家到期未换届基层工会已督促其完成了换届工作,即将到期的42家基层工会按照程序督促依次完成换届工作。二是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牧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牧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法律知识问答》等法律知识下发至各基层工会组织学习,促进法治宣传三是20199月开始恢复会员证办理,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制作《会员证》,并向2017年来新入会会员发放,不再以普惠卡代替会员证,目前已有100余人办理会员证。

(4)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困难职工识别不精准,统筹使用帮扶资金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自治区“困难帮扶救助领域”会议精神,开展“困难帮扶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档43户困难职工进行了逐户摸底调查,对经帮扶解困的39户困难职工严格按照请退程序予以清退,现有4户在档困难职工。二是制定并印发了《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困难职工、金秋助学申报条件及要求,层层把关,并由基层工会审核批准后统一报送。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一是召开了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2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专题学习2次,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制定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总工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工作人员专项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三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解读十九大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深刻内涵,在举办全旗工会干部培训班等类似形式多样的培训,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工会自身工作要求,制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截止目前讲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3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规范和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的规范实施。

(7)对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改选程序,对支部进行了改选,完善了《鄂托克前旗总工会机关管理制度》,促工作作风转变,促工作方法改进、促办事效率提高。二是党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范党支部工作。三是按时缴纳党费,并将收支情况及时公布。

(8)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对二级单位的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旗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针对对二级单位管理不到位进行研究,明确了值班人员及值班时间,加强了对二级单位的规范化管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工作作风不实,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工会进行了监督指导,组织基层工会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对22家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经审,遵守财政纪律,不断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三是制定“环卫工人爱心驿站管理职能及管理办法”,并对所办爱心驿站小药箱中的药品全部进行了更换且自行对过期药品进行了销毁。四是通过工会微信公众号对职工服务中心开放进行广泛宣传,定期检查健身设备运作情况,安排专人值班,全面向职工开放服务。

(10)“四风”整治不够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新制定与完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和《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廉政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公文发文审批程序发文,发文稿纸中的拟稿人、核稿人、会签、签发都必须有相关领导签字审批。二制定《督办工作制度》,形成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分管领导定期进行督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记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保质量的完成,健全监督体系。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参加了上级部门举办的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与旗财政局沟通,已将我会办公用品采购纳入了政府集中采购并以党组名义进行了书面检查。三是重新修定了《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使用公车。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2)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计划表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本年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

(13)廉政谈话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开展廉政谈话,不断强化对分管领域内的党员干部的预防性教育,廉政谈话要做到定期谈、常态化、全覆盖。截止目前共开展了20次廉政谈话。

(14)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按照《行政职责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四项清单,重新排查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工作作风风险类别中的廉政风险点,认真梳理了廉政风险识别防控工作。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旗总工会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虽然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果,但离上级的要求和职工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有的整改举措还须长期坚持,有些深层次问题还有待通过上级部门加以解决。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结合中国工会十七次代表大会和自治区工会十一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的新思路新举措,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巩固和深化工作。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把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跟踪推进,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把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抓手、第一保证,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层层到位,同时督促党组成员及其机关室负责人切实履责尽责到位。全力支持和旗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履行职责,推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继续盯紧年节假日和关键少数,聚焦工会机关权力事项运行,切实抓好督查落实,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强化制度规定的刚性执行,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执行,完善全面检查、全程督办、全力执纪的制度体系,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以制度机制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7-762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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