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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关于举办传达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暨全旗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12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嘎查(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贯彻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提升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着力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经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党组研究决定于2018年11月中旬在鄂托克前旗举办传达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暨全旗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11516日,15日报到,会期一天

培训地点:鄂托克前旗涛龙宫一楼

二、参加培训人员

全旗设立基层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单位工会主席和财务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传达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

(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工会财务规范化流程要求及财务知识互动交流;

(三)工会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培训。

四、报名及联系人

请全旗设立基层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填写《2018年全旗工会财务干部培训班报名表》(附件),务与11月12日前将电子版上报旗总工会邮箱,邮箱号:eqqzgh@163.com

旗总工会财务室联系人:

呼吉勒图:0477-7624027、13604771240

德:0477-7624027、15048769869

五、注意事项

(一)培训期间伙食费由旗总工会承担,办公地点不在旗内的基层工会参训人员,培训期间住宿费由旗总工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回本单位按规定报销。

(二)参训人员严禁带随员和家属(小孩),提前报到和延期返程所发生费用自理,且培训班不负责安排住宿。

(三)本次培训是规范建设年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求各基层工会主席和财务人员必须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实行签到签退制度,确因有急事请假,需与旗总工会张布仁主席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无故不请假或不按要求培训的,将通报批评并列入年终考核且与拨付工会经费直接挂钩,请各参训人员提前做好参训准备工作。

附件:传达全旗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暨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鄂托克前旗总工会

20181112


    附件:154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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