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酱香拿铁”开车算酒驾吗?
9月4日,贵州茅台与瑞幸咖啡推出的联名咖啡“茅台瑞幸酱香拿铁”刷屏了,号称“每一杯都含有贵州茅台酒”的“酱香拿铁”中含有53度贵州茅台酒。
据媒体报道,对于饮品内含有酒精,瑞幸官方客服回应称:酱香拿铁酒精含量低于0.5度,但未成年人、孕妇、驾驶人员、酒精过敏者不建议饮用。如已经饮用建议您不要驾车。此外,“酱香拿铁”的产品图片也进行了不建议饮用人群的标注。
北京市交管局法制科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消费者喝完含酒精饮品后不要再开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100毫升就被认定为饮酒驾车。多地交警也回应“酱香拿铁”:开车不建议饮用。
本文借此话题普及酒驾相关法律常识:
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
1、饮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2、醉酒后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驾醉驾刑事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酒后也没开车,也构成相关犯罪?
最后要提醒大家几种即使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的情况:
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2、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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