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结构基本情况
发布日期:2018-03-21 文档来源: 作者:
2017年6月至8月底,我旗对政府债务进行了全面梳理、甄别,锁定了债务规模。截至2017年8月31日,我旗政府债务总额占全市的15.6%。按财政部系统内外分:系统内债务占全旗债务总额的53.5%,系统外债务占46.5%。按债务性质分:信贷融资类债务占全旗债务总额的28.5%,债券置换占44%,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欠款占27.5%。按债务构成领域分:其中保障性住房类债务占全旗债务总额的16%,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类债务占18%,市政建设类债务占25%,农牧林水类债务占5%,政权建设类债务占2%,供水供暖类债务占8%,交通类债务占9%,园区项目类债务占6.7%,“美丽乡村”建设类债务占8.2%,其他公益性项目类债务占2.1%。按债务到期偿还时限分:未来5年内累计到期履约债务占债务总额的49%,其余均在5年后陆续到期,占债务总额的51%,有的履约期限最迟到2040年,以时间换空间的余地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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