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化债组
发布日期:2018-03-14 文档来源: 作者:
组 长:史文英 旗政协副主席
常务副组长:袁 戈 旗国资局局长
副 组 长:李 慧 旗国资局副局长
耿君飞 旗审计局副局长
王志鹏 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闫喜在 鄂尔多斯市圣圆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世明 旗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徐建刚 旗宏泰城投公司总经理
宋再益 圣圆水务公司总经理
高建兵 圣圆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 昆 旗汇众聚业公司董事长、九泰热力公司总经理
高 君 旗旅投公司总经理
王雪治 旗鑫涌土地资源收储投资公司经理
成 员:由常务副组长从其所在部门和相关职能单位、企业抽调专职工作人员,同时指定一名专职联络员。
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国有企业化债方案和整合重组方案;2.指导监督国有企业通过注入资本金、增加有稳定收益的国有资产等途径增强“造血”能力,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压实应承担债务的偿还主体责任,确保不出现违约风险事件;3.全面厘清政府和国有企业支出责任、国有企业和相关单位拆借资金之间的情况,依规如期履行和追缴以前年度出借、代偿的资金,守住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底线;4.探索开展与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等驻地大型企业的合作,尝试组建混合型企业共创效益、共享收益,创新化债;5.完成旗委、政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