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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政府债务化解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文档来源: 作者:

为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和旗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确保有序完成年度化债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当前经济运行形势

今年一季度极不寻常,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加之受减税降费影响,预计全年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各相关单位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切实增强紧迫感,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化债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主动作为,压实工作责任

从近几年的部门联动看,化债工作过程中财政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还没有彻底改变部门主动担当意识不强。各债务主管单位要树立全旗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责任落实、处置国有资产、争取资金方面下功夫。

一要加大主体责任压实力度。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旗财政将年度任务20.9亿元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单位,债务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同时,按照《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奖惩工作方案》,对化债工作扎实、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奖励;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约谈,并计入年底大目标考核

二要加大资产处置力度。以债务化解为主线,通过债权流转、资产互换的方式,引进社会资产持有者参与化债,破解国有资产种类单一、体量大不易抵顶的客观实际,实现既盘活国有和社会资产,又能缓解化债压力和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目的。各债务主管单位要按照《伊金霍洛旗2020年处置国有资产化解债务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社会资产与国有资产置换工作积极化解政企债务的公告》要求,抓紧与债权人协商,尽快达成资产抵顶债务意向。同时,广泛宣传我旗国有闲置资产与社会资产置换政策,引导社会第三方到旗国资局登记,并与旗国资局签订将自身产权明晰、手续完备、无涉法涉诉的资产置换国有闲置资产或抵顶税费的意向书,加快资产处置进度。

三要加大项目依法审计力度。各债务主管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审计资料进行送审,审计部门要调动一切工作力量,力争年度内完成57.3亿元的审计任务,依法审减不实债务。

四要加大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力度。按照自治区清欠办要求630日前完成500万元以下无分歧欠款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制定清欠工作计划,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清欠工作。对于存在争议、分歧的项目,要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涉法涉诉项目解决进度,确保及时清收债权,尽快化解有分歧账款。

  五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一方面,要增强向上争取资金意识,充分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旗财政预算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部门争取上级无偿资金工作。另一方面,要结合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建立本部门项目库,及早完善项目前期手续,为争取新增债券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