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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全旗政府性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7 文档来源: 作者:

各镇人民政府,旗委各部委、室,政府各局、室,各人民团体,各园区(基地)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府债务化解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填报全市政府性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鄂化债办发〔201819)要求,为切实配合做好全市政府性资产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我旗政府性资产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全政府性资产统计工作将通过财政内网的《鄂尔多斯市财政报表管理平台》进行填报,该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10.68.193.133:9797/

二、填报单位的登录账号及初始密码均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917位(即组织机构代码)。填报单位需填写两项内容,第一项为封面即填报单位的基本信息,第二项为全市政府性资产统计表。在填报统计表时严格按照表格下方填表说明进行,做到口径、格式的统一,确保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准确性,杜绝虚报、瞒报和错报现象。

三、本次政府性资产的填报口径统一为11项,包含:车辆类、房产类资产、道路类资产、供水供热类资产、股权、设施设备类资产、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能源类资产、土地类资产、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类资产、物资类资产及其他资产(其中车辆类资产中公务用车已由旗公车办统一报送,其他单位不需另行报送;特种车辆需按要求录入)如各单位除公务用车外无其他大宗政府性资产只需登录录入封面基本信息即可。

四、各镇,旗委各部委、室,政府各局、室,各人民团体,各园区(基地)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务必在31日前完成政府性资产统计填报工作。

五、对在政府性资产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疑问或问题,我旗各经办人务必加QQ工作群:473278505,方便沟通联系(请将备注名称按照单位、姓名进行修改)。联系人:张浩电话8686007/13947767117

六、请全旗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加强政府性资产统计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