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经委)、通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务)厅(局)、商务厅(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机构,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为做好《“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贯彻实施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以下简称《2018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行动方案》各省(区、市)牵头落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2018年工作要点》,重点是需要地方共同落实的事项,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地区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有关工作安排,并切实抓好落实。
请各省(区、市)牵头落实部门于12月底前,将2018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
联系人:郑义、徐致远电话:010-68502505、2393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
中国民航总局综合司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