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馆长职责:
1.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持文化馆行政和业务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
3.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全馆干部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及政治思想教
育工作。
4.依照文化馆工作职能组织制订全馆工作计划,阶段性、突发性工作计划和
实施方案,制定各项行政和业务工作管理制度并布置实施,督促检查。建
立岗位责任制。
5.负责对本馆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考核、评比、聘任、调动等工作。
6.负责文化馆财务审批,按照财经制度管好财政收支。
文化馆副馆长职责:
1、加强对外宣传,搞好馆际交流协作工作。
2、指导审定各部门工作计划的开展
3、协调好科室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加强联系,促进工作。
4、抓好馆内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严格行政管理;
5、抓好群众文化的理论研究,不断创新群众文化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不断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
6、组织业务人员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群众的辅导和培训。
7、领导和组织群众文艺创作和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创建特色文化。
8、组织完成全国、省、区、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来自基层文化站、室、
社区、各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化工作。
9、完成上级赋予的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