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出落户购房优惠清单

2019-11-13

为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推动承接项目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10月15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天津市促进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项目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拟在承接非首都功能的“主阵地”——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试行人才落户、购房、就医以及子女教育等七项优惠举措。非津籍购房不需社保与纳税。为进一步鼓励人才赴津工作,该意见稿进一步放宽了落户要求,即符合天津产业发展定位的来津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对任职于企业三年及以上且在津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在职职工,不受年龄限制,可以随项目来津工作落户。为了进一步落实住房条件,该意见稿也进一步放宽了非津籍项目人才的购房限制。加大企业奖励支持力度。除落户与购房外,意见稿针对赴津参与非首都功能项目的人才,还提出其他五项优惠举措,包括优化子女教育保障、便利医疗医保服务、完善投融资扶持、财政收入及统计指标分配,加大来津企业奖励和支持力度。此次意见稿进一步加大了对赴津企业扶持和个人收入奖励。其中,对整体搬迁或新注册落户的企业,三年内给予企业发展扶持资金;个人方面,对受雇或任职于企业且税款在天津缴纳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企业规模和贡献确定可以享受个人收入奖励的人数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