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驻京人才工作站简讯第十九期
【要闻】
★日出东方,美不胜收——打造京蒙产业协作新样板,为鄂尔多斯转型发展注入新活力!
【京津冀动态】
★中国人寿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投资规模超130亿元
★北京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高质量发展开启新征程
★天津:筑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人才根基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出台首个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到“十四五”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将达1184万人
【要闻】
日出东方,美不胜收——打造京蒙产业协作新样板,为鄂尔多斯转型发展注入新活力!
10月18日,由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区政府主办,东胜区商务局承办,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驻京人才工作站协办的北京·鄂尔多斯(东胜区)跨区域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洽谈会议于北京成功举办!本次对接洽谈会以“深化京蒙跨区域协作,共促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旨在加快东胜区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构建一流营商环境,整合首都产业、科技和金融等外溢资源,打造京蒙产业协作的新典范、新样板、新标杆,是京蒙(鄂尔多斯•东胜)跨区域产业协作服务协议签约以来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关键一步。
东胜区委书记高屹东、北京市跨区域产业协作中心主任房晓等其他市区两级领导出席对接会。与会人员还包括在京企业及鄂尔多斯本土企业近百家企业代表。
在观看了东胜区城市宣传片后,东胜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光耀致辞。他表示,鄂尔多斯市是中国百强城市,东胜作为鄂尔多斯中心城区的主城区,正全力打造更具实力、更有活力、更富魅力的现代宜居宜业示范区。此次洽谈会既是东胜区与北京企业深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推进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东胜将以此次洽谈会为契机,秉持“精诚合作、共谋发展”的态度,竭尽全力为所有到东胜投资发展的企业提供有力保障和优质服务。希望企业家们关心、关注、支持东胜乃至鄂尔多斯的发展,共同成就美好梦想。
随后,房晓在致辞中表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区位优势明显、配套设施完善、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很好地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产业项目的基础和能力。希望在京企业能通过对接会这个平台,以更加务实、高效、集中的对接,早日促成相关产业项目落地东胜,希望各位企业家积极到鄂尔多斯东胜干事创业、投资兴业、安居乐业。北京市跨区域产业协作中心将主动积极服务企业,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困难,积极助推与东胜跨区域产业协作,全力支持东胜区的产业发展。
本次大会共组织了北京市16区县66家园区的近100个外溢产业项目,现场21家企业代表进行了精彩的项目路演,从企业概况、经典项目、投资计划等各个角度依次展开介绍,涵盖了生物制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疗健康等产业门类,规模之大、范围之广、产业门类之多,成为历年来京蒙产业对接的颠峰之作。
最后,各企业代表与东胜区的有关单位部门和鄂尔多斯本土企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洽谈。
近一年来的对接、洽谈,鄂尔多斯市驻京人才工作站不段践行“双引”工作的职责职能,促成北京与鄂尔多斯两地的高质量合作,希望此次对接会能为鄂尔多斯产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两地产业协作揭开新的篇章!
【京津冀动态】
中国人寿支持雄安新区建设
投资规模超130亿元
作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项历史性工程,雄安新区规划建设4年多以来,已进入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的重要时期。作为金融央企,中国人寿持续完善机构布局,保险、投资、银行三大业务板块同向发力,致力打造金融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样本”。
早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之前,中国人寿就已在当地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开展寿险业务;2019年8月,设立雄安金融发展中心;2021年5月28日,中国人寿财险河北雄安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行业内首家落户雄安新区的财产保险主体,并于10月26日正式揭牌;2021年7月30日,集团成员单位广发银行河北雄安分行取得营业执照。中国人寿已经形成了集团顶层设计、雄安金融发展中心统筹协调、驻冀分支机构联动协同、雄安新区分支机构贴身服务的完整支持工作体系,将为雄安新区提供更多元、更优质、更有力的综合金融保险服务。
安置居民笑起来
中国人寿持续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住进容东喜洋洋”,10月19日,作为雄安新区开发建设的先行区,容东片区首批安置住房分配启动现场摇号,容城县、安新县的拆迁安置居民笑容灿烂地乘着大巴车进入摇号现场,意味着雄安新区首批安置房将陆续开始交付。
2018年,中国人寿受聘成为雄安新区政府首次地方债发行的财务顾问,不仅牵头协调首期雄安地方债成功发行,还协助发行人首创30年期超长期限地方政府债券,支持雄安新区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并在本次债券发行中成为最大投资者。首期300亿元雄安新区地方政府债中,150亿元用于雄安新区启动区、千年秀林、防洪工程建设等项目,另外150亿元全部用于容东片区征拆建设及周边配套建设。容东片区首批安置房将交付400余栋,分配覆盖1万余户、3万余名拆迁安置居民,首批10所新建教育配套学校也即将投入使用,将为雄安新区更好地助力京津冀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优化提供重要支撑。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中国人寿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周期优势,持续为雄安新区建设提供支持,截至2021年上半年末,投资规模已超130亿元。
白洋淀鲈鱼重现
中国人寿助力雄安新区加速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
“多年不见踪迹的鲈鱼、黑鱼又重新出现了。”9月16日,河北省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前8个月,白洋淀湖心区平均水质达到Ⅳ类,府河等4条主要入淀河流及上游流域50个河流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Ⅳ类,达到近10年来最好水平。为助力雄安新区建设“林淀环绕的华北水乡”,中国人寿积极协助雄安新区政府探索构建长期稳定的资金筹措机制,联合发起设立“河北雄安白洋淀生态环保基金(有限合伙)”,并于10月15日完成注册,首期规模65.02亿元,由广发银行河北雄安分行托管,重点投资于生态环保及绿色基础设施等领域。这也是雄安新区首支由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绿色生态环保领域基金。
与此同时,中国人寿还积极支持雄安新区周边入淀河流综合治理。例如,通过国寿北控水务基金出资超3亿元,带动总投资近20亿元,参与保定市府河水系黄花沟综合治理项目,涉及河道总长超20公里,水域陆域总面积约243公顷。黄花沟经府河流入白洋淀,黄花沟综合治理有助于源头改善白洋淀上游水质,加速雄安新区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保驾护航未来城
中国人寿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新时代宜居宜业新城区
《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提出,雄安新区“到2035年,基本建成绿色低碳、信息智能、宜居宜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描绘了“林淀环绕的华北水乡,城绿交融的中国画卷”的新时代宜居宜业新城区美好生活场景。中国人寿充分发挥业务优势,面向雄安新区开发建设、未来生活等特点,陆续推出系列保险。例如,绿色建筑性能保险、低碳出行专属保险等助力雄安新区绿色低碳之城建设,苗木综合保险助力雄安新区大规模植树造林,公租房责任保险助力雄安新区构建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吸引人口转移。不仅如此,中国人寿还积极参与雄安新区未来城市医疗保障和智慧医疗建设,选派专家团队、业务骨干等配合雄安新区开展未来城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医保筹资与待遇保障、医疗保障经办、智慧医疗等研究。目前,中国人寿已承办雄安新区约6.5万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此外,中国人寿还为雄安新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认定调查、医保基金安全等提供专业服务,为中国雄安集团提供企业年金受托服务,为新区多项建设、改建工程提供各类风险保障,并积极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助力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努力提升这座未来之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广发银行也发挥特色优势,加快产品创新升级,积极为雄安新区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并为部分在京央企搬迁雄安新区做好配套金融服务,全力支持新区建设发展。
如今,在雄安新区177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10多万名建设者正在昼夜奋战,一张张蓝图变成路线图、项目表、施工图,“未来之城”已然崛起,日新月异,驰而不息。面对这项近在身边的历史性工程,中国人寿将继续坚持和发挥金融央企的政治优势和综合金融优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在支持高标准高质量规划建设雄安新区上勇担当、打头阵、作表率,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中国网
北京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高质量发展开启新征程
本人民网北京10月20日电 (池梦蕊)19日上午,2021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北京会场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拉开帷幕。
近年来,北京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大力提升创新创业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北京市发改委主任谈绪祥介绍,北京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新引擎,主动服务国家战略,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昌平、中关村和怀柔实验室挂牌运行,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进入快车道,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均占全国1/3,“十三五”牵头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数和经费投入居全国首位。
创新实力跃上新高度 跃居全球科创中心第四
“北京科技综合实力跃居全球科创中心第四,连续4年蝉联全球科研城市首位。” 谈绪祥介绍。同时,研发投入强度、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和技术合同成交额持续领跑。
2020年,研发投入强度6.4%,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6件,是全国平均水平近10倍;技术合同成交额超6300亿元,占全国1/5以上。涌现出天机芯、量子直接通信样机等一批世界级重大原创成果,新冠肺炎疫苗、抗体和诊断试剂研发跑出“北京速度”,为科技抗疫贡献“北京力量”。
双创主体释放新活力 高科技企业成主力军
北京高科技企业主力军作用不断增强,2020年每日新设科技型企业超300家,是2015年的2.7倍;集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9万家,是2015年的2.5倍;独角兽企业93家,是2015年的2.3倍。
同时,拥有30家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服务平台超500家,股权投资案例、投资额均占全国1/5以上。
双创业态引领新发展 新经济占全市GDP的37.8%
数据显示,2020年,北京新经济实现增加值1.37万亿元,占全市GDP的37.8%,今年上半年进一步提升至41%。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为1/4左右。
北京数字经济发展全球领先,发布全球首个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蓝图”,2020年数字经济增加值1.44万亿元,占GDP比重约四成,居全国首位。
双创载体取得新拓展 “三城一区”主平台成效显著
“‘三城一区’主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以不足6%的土地面积贡献了全市1/3的GDP。” 谈绪祥称。其中,中关村示范区主阵地作用更加凸显,2020年总收入7.2万亿元,较2015年增长约80%,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近40%。
“两区”建设跑出加速度,完成任务目标超8成。中日、中德合作示范区获批挂牌,成为双创国际化发展新支撑。
双创服务实现新提升 优化营商环境5.0版即将发布
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研管理28条、科创30条和国际人才20条等政策。发布120项重大应用场景,完成第一批60个首台(套)产品认定。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滚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1.0至4.0版系列政策,5.0版即将发布实施。
聚才聚智聚生态,创新创业创未来。接下来,北京将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使命担当,持续汇聚双创资源、持续优化双创生态,更好发挥双创的引领带动作用。
谈绪祥提到,首先,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撑,汇聚更加强大的双创动力。全力保障国家实验室建设,推动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速建设发展,持续优化并争取更多国家创新平台落地,布局完善一流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其次,强化前沿技术引领突破,积蓄更加强大的双创势能。超前部署一批公共底层技术和中试平台,力争在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区块链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持续占先,在集成电路产研一体化、关键新材料、通用型关键零部件和高端仪器设备等领域实现突破。再次,强化协同联动和融合发展,拓展更加强大的双创支撑。更大力度推动“三城一区”协同联动,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联动衔接。统筹中关村“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深化“两区”开放合作,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同时,强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更加强大的双创活力。落实中关村新一轮先行先试改革试点,围绕科研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形成多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梯队。
来源:人民网
天津:筑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大都市的人才根基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人才是我们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重要战略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天津肩负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打造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打造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加快建设我国北方国际航运枢纽等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迫切需要更多创新人才的支撑。
天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出了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围绕天津“一基地三区”的功能地位,贯彻党管人才的根本原则,坚持面向世界、面向市场,以适应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前所未有的气魄、视野、力度引进、培养、用好优秀人才。到2025年建成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优势,建成更有吸引力的创新创业综合生态系统,筑牢天津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人才基石。
天津积极施行更加开放有力的政策措施,加速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天津自推出“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以来,人才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时对接各项需求和问题,按照“马上办、立即办、就近办”的原则,共引进各类优秀人才近40万人。“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的推出,提升了人才与企业的满意度,增强了人才创新活力和城市竞争力。天津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打造“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升级版,以大力提升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该计划包括大力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实施外籍人才工作居留便利化举措、创新人才和团队引进方式等重要内容,在优化服务保障、简化引进程序、精准对接用人单位人才需求等方面出台更为人性、更为宽松的引进政策,以推动海内外高端人才在天津的有效集聚。
天津大力推行精准务实的创新举措,加快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人才工作的基础在于培养,难点也在于培养。5月19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印发的《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引领战略加快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自主培养领军人才作为重要战略目标。天津通过培养创业领军人才、储备创新后备人才、培育卓越制造人才、培养产业基础人才以及专业人才,以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十四五”期间,天津将以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优化自主培养人才结构,加强各领域、各学科人才建设,构建起具有天津特色,能够支撑起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人才自主培育体系,培养、储备更多能够“靠得住、留得下、用得上”的复合型人才。
天津勇于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人才体制机制,加快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人才培养要“靠得住、留得下、用得上”,要以灵活高效的人才体制机制为保障。近年来,天津市的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在完善人才评价使用机制上,坚决破除“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开始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在高层次人才计划中试行直接举荐等措施,激发了人才的创新活力;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机制,充分给予用人单位自主权;建立更加顺畅的人才流动机制,包括设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快建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联盟、通武廊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大平台建设,以有效吸引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溢出的人才。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是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基本保障,天津市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支撑。
天津助力推动全市尊重人才风尚的形成,建立更加包容和谐的人才培养环境。良好的人才发展生态体系是天津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海河英才之家”“海河英才服务码”的设立为优秀人才搭建了高效的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平台;人才公寓、租赁住房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缓解了人才住房短缺的需求;设立人才档案专库、办理医疗保健证等进一步优化了人才服务保障。此外,天津市还将不断提升人才治理能力,构筑更具竞争优势的发展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是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根本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发挥各有关部门、用人主体单位、社会力量的合力构建人才工作新格局,积极促进人才工作新格局与天津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
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21年10月24日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总方针,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明确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目标任务,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工作原则。
——总体部署、分类施策。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和各方统筹。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明确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
——系统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加强政策的系统性、协同性。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
——双轮驱动、两手发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深化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立足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稳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为底线,争取时间实现新能源的逐渐替代,推动能源低碳转型平稳过渡,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防止过度反应,稳妥有序、循序渐进推进碳达峰行动,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取得明显进展,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要坚持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大力推动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2.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探索深化地热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推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已纳入规划、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水电项目开工建设,推进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推动西南地区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探索建立水能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容量4000万千瓦左右,西南地区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
4.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确定核电站布局和开发时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平稳建设节奏。积极推动高温气冷堆、快堆、模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堆等先进堆型示范工程,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加大核电标准化、自主化力度,加快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培育高端核电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能力。
5.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燃油产品能效。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6.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制定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促进抽水蓄能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左右,省级电网基本具备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落实节约优先方针,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计量体系,鼓励采用认证手段提升节能管理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称“两高”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推动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统筹谋划、科学配置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完善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产生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国整体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工业领域要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促进工业能源消费低碳化,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重,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
2.推动钢铁行业碳达峰。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禁新增产能,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钢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优化生产力布局,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继续压减钢铁产能。促进钢铁行业结构优化和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深挖节能降碳潜力,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示范,推动低品位余热供暖发展。
3.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巩固化解电解铝过剩产能成果,严格执行产能置换,严控新增产能。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加快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完善废弃有色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和加工网络,提高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技术,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4.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加强产能置换监管,加快低效产能退出,严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合理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转时间。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鼓励建材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加强新型胶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实现节能增效。
5.推动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有效化解结构性过剩矛盾。严格项目准入,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严控新增炼油和传统煤化工生产能力,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引导企业转变用能方式,鼓励以电力、天然气等替代煤炭。调整原料结构,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氢原料进口来源,推动石化化工原料轻质化。优化产品结构,促进石化化工与煤炭开采、冶金、建材、化纤等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炼厂干气、液化气等副产气体高效利用。鼓励企业节能升级改造,推动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提升至80%以上。
6.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采取强有力措施,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对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按照“减量替代”原则压减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行业,按照国家布局和审批备案等要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深入挖潜存量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过改造升级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强化常态化监管,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和乡村振兴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城市组团式发展,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动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绿色社区。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更新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加强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积极推动严寒、寒冷地区清洁取暖,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加快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积极稳妥开展核能供热示范,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引导夏热冬冷地区科学取暖,因地制宜采用清洁高效取暖方式。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取暖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渔船。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沿海、内河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发展新能源航空器。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左右,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国家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比2020年下降1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大力发展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推进工矿企业、港口、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提升民航运行管理效率,引导航空企业加强智慧运行,实现系统化节能降碳。加快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创新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配送模式。打造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十四五”期间,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3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土地、空域等资源,加大岸线、锚地等资源整合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到2030年,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搭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共享平台,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在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探索将磷石膏应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加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促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4.5亿吨,到2030年达到5.1亿吨。
4.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性的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纳入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国有企业有关绩效考核。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绿色低碳重大科技项目,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建设,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检测、评估、认证体系。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一批国家绿色低碳产业创新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和示范性能源学院。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联合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建碳达峰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建设一批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3.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深化应用基础研究。积极研发先进核电技术,加强可控核聚变等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
4.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集中力量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大容量风电、高效光伏、大功率液化天然气发动机、大容量储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氢、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创新,加快碳纤维、气凝胶、特种钢材等基础材料研发,补齐关键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等短板。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开展示范应用。建设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推进熔盐储能供热和发电示范应用。加快氢能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探索在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领域规模化应用。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岩溶等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到203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依托和拓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利用好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成果,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岩溶等碳汇本底调查、碳储量评估、潜力分析,实施生态保护修复碳汇成效监测评估。加强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前沿颠覆性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则。
4.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有机融入文艺作品,制作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持续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着力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全社会倡导节约用能,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深入推进绿色生活创建行动,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大力发展绿色消费,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尽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各地区要准确把握自身发展定位,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资源环境禀赋,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梯次有序推进碳达峰。
1.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碳排放已经基本稳定的地区要巩固减排成果,在率先实现碳达峰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碳排放。产业结构较轻、能源结构较优的地区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决不走依靠“两高”项目拉动经济增长的老路,力争率先实现碳达峰。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地区和资源型地区要把节能降碳摆在突出位置,大力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逐步实现碳排放增长与经济增长脱钩,力争与全国同步实现碳达峰。
2.因地制宜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地区要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从实际出发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要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和增长极作用,率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要严格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导向,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要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按照产业政策和能耗双控要求,有序推动高耗能行业向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中,积极培育绿色发展动能。
3.上下联动制定地方达峰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坚持全国一盘棋,不抢跑,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各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经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平衡、审核通过后,由地方自行印发实施。
4.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加大中央对地方推进碳达峰的支持力度,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试点城市和园区给予支持,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四、国际合作
(一)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分享中国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与实践经验,为建设清洁美丽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主动参与全球绿色治理体系建设,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持多边主义,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推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航空减排谈判。
(二)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贸易。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推动落实合格评定合作和互认机制,做好绿色贸易规则与进出口政策的衔接。加强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进出口。加大绿色技术合作力度,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等国际大科学工程。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碳定价机制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国际宏观协调,与有关各方共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三)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弘扬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打造绿色、包容的“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扩大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出口。发挥“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合作平台作用,推动实施《“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五、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加快节能标准更新,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加快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氢制、储、输、用标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积极参与国际能效、低碳等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国际标准协调。
(三)完善经济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对碳达峰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要事项、制定重大政策。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实情况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有关部署,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依规依法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估,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1年10月27日 07 版)
来源:人民日报
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首都都市圈是我国经济增长和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中央和京津冀三地都在实践中积极推进首都都市圈的建设。1982年,北京市在《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第一次提出“首都圈”概念。2019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这是中央首个推动都市圈发展的重大政策安排。其后,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培育发展一批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北京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推动协同布局。
首都都市圈发展经历了发起、全面启动和实践阶段,交通、生态和产业合作三个重点领域取得重要进展,现已进入加速推进阶段。从当前来看,首都都市圈整体竞争力仍需提升,圈内产业关联度需增强,区域分工协作需拓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需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需进一步构建。“十四五”时期,在新发展格局下,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在尊重区域经济、市场经济和都市圈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创新政府的培育方式和组织手段,打造现代化都市圈,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
一是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主实现全面联通。基础设施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础。东京、伦敦、巴黎等都市圈建设中都构建了综合交通体系,有力支撑和带动了都市圈发展。首都都市圈要进一步推动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的构建,需将轨道交通建设放到突出位置。轨道交通是都市圈建设的重要支撑,既可以疏解公路、高速公路上产生的潮汐式拥堵,又有助于促进都市圈内各要素的有效流动。
二是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产业在都市圈内的转移。充分发挥北京的辐射作用,扩大生产性服务业辐射带动,增强临空经济的辐射带动能力,提高首都科技创新的辐射能力。搭建多元化的产业链接支撑平台,促进产业发展要素的自由流动和融合。找准产业链薄弱环节,在都市圈内开展补链、强链和拓链工作。同时提升首都周边区域的产业承接能力,增强产业链的区域配套能力。以氢能、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等产业为突破口,推动都市圈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联动。
三是着力推动首都和北三县、雄安、沧州等城市的联动发展。推动通州区和北三县的一体化联动发展。这需要落实通州区与北三县协同发展规划,推动北三县创新引领的产业体系建设,加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推动北京非首都功能的疏解转移。助力提升雄安新区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直连直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非首都功能向雄安新区转移。同时要强化北京和沧州的产业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以来,沧州市在承接引进中,塑造产业,实现产业转型,形成了汽车全产业链、服装全产业链和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产业联动发展。
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商环境一体化水平是影响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都市圈内各城市之间营商环境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都市圈的营商环境亟待整体提升和结构性优化。要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度,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优化企业经营环境,提高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
此外,还需继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比如完善优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制度,搭建教育、医疗、养老等设施建设的共建共享机制;比如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联动机制,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安全格局。从立体化的基础设施到立体化的机制建设,现代化的首都都市圈一定会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来源:光明日报
天津出台首个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到“十四五”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将达1184万人
人民网天津10月26日电 (记者王浩)日前,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天津市医疗保障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7大改革目标、12项重点改革任务和18个监测指标。这是天津市出台的第一个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对推动“十四五”时期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展望了“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到“十四五”末,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将达到1184万人,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总体保持稳定,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保持稳中有升,两项医保住院自费比例进一步降低,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控制在6-9个月合理区间。
《规划》以建设“政治医保、公平医保、法治医保、安全医保、智慧医保、高效医保、协同医保”为目标,设置了18个监测指标,提出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进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推进京津冀医保协同发展、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加强医疗保障法治建设、加快智慧医保建设、合作共建国家医疗保障重大项目等12项重点改革任务,系统阐述了天津市“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工作的重点方向,是未来五年指导天津市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
《规划》回顾了“十三五”以来天津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截至2020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64万人,较“十二五”末增加110万人,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5500元提高至7500元,住院(含门特)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调至45万元。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提高10个百分点、二级医院提高5个百分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由“十二五”末的1个月提高至“十三五”末的10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由13个月提高至27个月,医保基金风险抵御能力显著提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天津市医保局第一时间出台“四个全力保障”重点措施,着力从药品保障、待遇保障、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精准施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问题影响救治。推出长处方、“互联网+医保”等便民措施,实施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规划》提出了加强党的领导、注重统筹规划、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医保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来源:人民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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