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指示:蒙古民族在政治上应与汉族享有平等的权利。为此:
1、在敌后方,蒙古民族有权组织各盟、部、旗、群的抗日政权,并成立统一的蒙古地方政府,建立抗日根据地。 2、蒙古民族有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各省、县不得干涉各盟旗政府管辖区域——政治、经济、文化职权的行使。 3、在蒙古地方设县、治局,必须在蒙人自愿与自主的原则下,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强迫设施。原来蒙古地方已设县与治局者,应有蒙人参加,一切税收应有定额,并划作蒙古民 族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费用……。 党中央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帮助蒙古民族改善与提高人民生活,激发蒙古人民抗战热忱与生产热忱。当时采取的措施是: 1、政府拨款救济牧人,抚恤流亡。 2、禁止强迫侵占蒙人牧场与土地,在蒙人自愿与自主的原则下,实行垦荒,帮助蒙人以适当的、低额的价格赎回抵押的土地,汉商地主所租蒙古土地不愿交赎者,应缴纳适当的地租。 3、废除一切苛捐、杂税、派捐、派款及无偿徭役,减轻水草税。 1943年,伊克昭盟爆发了震惊全国的“三·二六"事变。这次事变是国民党大汉族主义高压政策的结果,是伊盟人民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反动统治的正义行动。事变发生后,党坚决支持札乌两旗军民反抗国民党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政策的正义斗争。在沙王带领反抗部队到乌审旗河南地区以后,党坚决保护他们的安全,从政治上和物质上给他们以援助。西北局对“三边特委"专门作出指示:“对蒙人反抗陈、何的运动,不论是保护蒙人利益和反对陈、何反共实施的观点看来都是对的,是正义的。……而蒙人对陈、何的反抗,客观上正是利于党和革命的,所以以空洞的抗日口号来转移蒙人对陈何的斗争,或以政治形式来缓和蒙人对陈、何的武装斗争都是不妥当的。"为此,党在乌审旗河南专门成立了接待起义官兵的机构,由赵通儒等人负责,安排沙王及官兵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各种困难。毛主席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对事变也非常关心,他们亲自接见了沙王派往延安的代表阿木古朗(札萨克旗东协理),向他阐明了中国共产党同情和支持蒙古族人民、反对国民党大汉族主义民族压迫的立场。在沙王回旗时,我党还从极端困难的边区财政中拨出一些物资给沙王以援助。通过这些事实,使蒙古人看到只有共产党才是蒙古人民的救星,党的光辉的民族政策越来越得到蒙古族各阶层的拥护。 抗战胜利后,中国革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迎接解放战争的胜利,党进一步加强了伊克昭盟的工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了对蒙古地区的民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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