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2016年根据《伊金霍洛旗2016年第1次编委会议纪要》(﹝2016﹞1号)和伊金霍洛旗文化产业园区机构整合方案》精神,将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区和成吉思汗文化体育产业园区的机构人员编制、资产与债务进行整合,综合设置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1月9日,旗人民政府成立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筹建办公室,负责园区的筹建工作。2012年8月28日,经市编委批复,成立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伊机编字〔2012〕60号),为旗人民政府所属相当科级事业单位。核定副科级内设机构4个:综合办公室、财务部、文化旅游开发部和发展建设部。2013年5月9日,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为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增设副科级内设机构2个(鄂机编字〔2013〕84号),至此管委会有核定副科级内设机构6个:综合办公室、财务部、文化旅游开发部、发展建设部、招商运营部和公共事业管理部。2013年9月9日,伊金霍洛旗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成立蒙古源流博物馆,隶属于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2016年,根据《伊金霍洛旗2016年第1次编委会议纪要》(﹝2016﹞1号)文件精神,依据《伊金霍洛旗文化产业园区机构整合方案》,将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区和成吉思汗文化体育产业园区的机构人员编制、资产与债务进行整合,综合设置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管委会。整合后管委会编制数为30名,其中核定领导职数为1正3副。内设机构7个:综合办公室、财务部、文化旅游开发部、建设工程部、公共事业管理部、发展规划部和招商运营部。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个:蒙古源流博物馆,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副;鄂尔多斯影视产业试验区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为1副。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预算收入共计848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435.77万元,支出8486.6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50.75万元,收入与2017年决算数据相同,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据增加52.14万元,主要原因:年末结转50.85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8,486.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435.7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85万元;支出总计8,486.6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35.8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960.01万元,增长1,511.60%;支出总计增加7,960.01万元,增长1,511.60%。主要原因:年末结转50.85万元。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435.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35.7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55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486.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0.85万元;支出总计8,486.6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935.87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960.01万元,增长1,511.60%;支出增加7,960.01万元,增长1,511.60%。主要原因:年末结转50.85万元。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5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
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减少9.09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存在长期创业人员。公用经费259.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8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业务量增加,费用增大。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9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在支出,所以本年度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占97.67%;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无因公出境事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园区无公务用车购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3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及招商引资工作,所以车燃费增加,车均运维费2.93万元,较上年减少1.9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上级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在支出,所以本年度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减少。
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园区严格执行上级精神控制公务接待费在支出,所以本年度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园区无国(境)外接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0.32万元,比2017年增加64.57万元,增长13.57%。主要原因是: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导致公务用车维护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管委会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下一步计划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妮 联系电话:0477-895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