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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在发展中蜕变

来源:行政部 作者:格那 发布时间:2019-07-31

2019年,内蒙古德方律师事务所连续第二年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政府法律顾问,相对于上一年度,德方所对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义与认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亦取得较大进步,尤其是工作方式与流程、监督管理等方面。

一、牢记使命初心,体现自我价值

“法者,天下之准绳”,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以及“二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基础与保障,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既是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要求,也是对广大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律师的要求。

律师从踏入法律大门的那一刻,无不以公平正义、法安天下为准则。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报酬虽不甚丰厚,却是一项的荣誉,一种责任,是一种以更大的格局实现律师自我价值的方式,律师通过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决策、风险评估,确保政府依法行政,在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

二、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与流程

政府法律顾问,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参谋”, 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与风险评估等工作。顾问律师既要站在行政管理的立场,以法律专业角度来参与行政管理工作;也要从行政管理相对人角度,避免行政管理越权越界,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工作方式上,以服务质量为核心,兼顾效率,注重团队论证,采取类似法院办理案件的“庭前分流”程序,由派驻律师对任务类型、难易程度进行判断,决定工作方式。如普通合同审核等简单事项,由派驻律师个人审核并草拟法律意见,经顾问团队负责人审核、补充后形成正式法律意见,反馈至政府相关部门;如遇有重大或特殊事项,则顾问律师全程参与事项的调查、考察工作,经顾问团队成员共同讨论后,形成法律意见反馈至政府相关部门。

三、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考核监督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质量的好坏,不仅涉及政府行为的有效性、效率性和政府形象,还涉及到律师事务所的声誉以及顾问工作的可持续性。制定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管理制度和工作管理制度,从顾问律师的加入团队到退出,从接收任务到形成法律意见的全流程对顾问律师的选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评价。对于不能尽职按管理制度完成顾问工作的律师,及时退出顾问团队,确保及时、有效完成任务。


 内蒙古德方律师事务所2018年起力推革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与经营理念,强化制度保障与考核激励机制,以积极的心态应对法律服务市场变化,推行专业化分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已初步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团队、金融保险团队与公司法务团队。未来,德方所将继续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精细化法律服务为核心理念,凝心聚力,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