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德方律师事务所行政部 作者:格那 发布时间:2019-04-24
为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主动维护国家安全,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其中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在我国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德方所各位“法治副校长”积极行动起来,到任职的各个校园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4月18日,我所副主任林俊茂律师来到华研中学,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4月19日,我所高宇业律师在其任职的第十一小学, 以生动案例阐释国家安全的的重要意义。
4月19日,我所赵丽律师在第三小学和东青小学开展工作,身为三胞胎的母亲,赵律师尽显沟通与互动的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同日,我所王玉晶律师在铁路小学开展工作,利用视频、动画片等形式非富课堂内容,在一个个幼小心灵中种下了“国家安全”的种子。
德方所承接东胜区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工作以来,律师们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将“法治副校长”工作视为重中之重,精心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工作策略,力求以生动的课堂,浅显易懂的语言,使学生听懂并理解相关法律及安全知识,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德方所愿为其茁壮成长,为“长治久安”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