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政部 作者:巴格那 发布时间:2019-03-18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民对商品及服务的质量、安全、效能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升。而部分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罔顾消费者权益与自身信用,造假、售假、虚假宣传等情况时有发生。消费者作为市场主体,是买卖合同中享受平等地位的一方,是商品和服务的最终使用者和直接感知者,对商品、服务及经营者信用最具发言权,其知情仅、平等地位等权益受法律保护,并依法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和对商品、服务的监督权。
2019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内蒙古德方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来到东胜区鄂尔多斯广场,开展公益普法活动。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基于此,德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着重从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各项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等方面,向广大消费者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提醒消费者增强自身维权意识。
宣传“诚信”,更将“诚信”一以贯之。内蒙古德方律师事务所以“秉德奉法,智行四方”为办所宗旨,将道德视为立所根本。道德不仅包括律师执业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敬业的工作精神,也包括诚信的经营理念。
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德方律师事务所与您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