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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20000元/件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8%,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5%-7%;

(3)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6%;

(4)1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5%

(5)500万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4%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1%-3%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0.5%-2%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二、代理行政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复议、听证等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

   三、非诉业务

   1、计时收费标准为300元-2000元/小时,疑难复杂案件可上浮不超过2倍;

   2、计件收费:

   (1)法律咨询与简单的合同修改,不低于300元;

   (2)起草合同或修改复杂的合同,不低于1000元;

   (3)参加简单的项目谈判,不低于2000元;

   (4)就简单的单一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不低于3000元;

   (5)对需要在初步尽职调查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不低于20000元;

   3、投资融资、改制上市、兼并重组、清算注销、重大工程建设等需要进行较为全面的尽职调查、设计交易结构、参与项目谈判、起草主要交易文件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项目,按照涉及金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30000元;

   (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5%;

   (6)1亿元收上部分为0.1%。

   四、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预计的律师工作时间、顾问单位营业额、顾问单位法律风险程度等因素,参照以下标准收取:

   1、     担任乡级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不低于3万元/年;

   2、     担任县级以上政府和机关、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不低于10万元/年;

   3、     担任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不低于10万元/年;

   4、     担任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不低于5万元/年;

   5、     担任小(微)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不低于2万元/年

   五、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5000元——20000元/件

起诉阶段:5000元——20000元/件

审判阶段:10000元—— 30000元/件

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者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六、律师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专家论证费及律师事务所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收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