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柴登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柴登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人民政府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大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志强
联系电话:1593498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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