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鄂尔多斯市宏基亿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60万方BOG提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宏基亿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60万方BOG提氦项目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宏基亿泰能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0日-2023年9月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高 华
联系电话:1309828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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