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2×330MW煤矸石机组煤场封闭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2×330MW煤矸石机组煤场封闭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大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瑞平
联系电话:181472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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