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驻地各企业,驻军部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凝聚精神力量,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通知要求,在清明期间开展“崇尚˙2023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崇尚˙2023清明祭英烈”,缅怀英烈、传承英烈精神为主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精神力量。
二、活动地点
东胜烈士陵园
三、现场活动时间及参加人员
2023年4月3日、4月4日、4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人:韩伟15947734777,郭银栓15947599934。
2023年4月3日,市、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2023年4月4日,教育体育局自行安排系统内祭扫活动。
2023年4月5日,驻军部队、社会团体及个人。
四、现场活动议程
(一)向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英勇牺牲的烈士默哀。
(二)向革命先烈敬献花篮、花束。
(三)向革命先烈行鞠躬礼。
(四)依序瞻仰烈士纪念碑、谱碑厅、纪念展厅。
五、开展网上祭扫活动
“崇尚·2023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以东胜烈士陵园网站(网址:http://dsqlslygls.hairui2011.cn/),“东胜英烈”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依托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尊崇APP开设网上祭扫专题,作为开展祭扫英烈等褒扬纪念活动的重要阵地和途径(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尊崇APP网址:https://www.zunchong.org.cn/api/offerings/index?bureau_id=1&user_token=d3a67443e5507cf0f11f0e260450e861)。通过网上为烈士敬献鲜花、点烛、撞钟、写祭文等绿色文明方式祭扫烈士、告慰烈士英灵。
六、活动要求
(一)参加现场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着正装,少先队员穿校服并佩戴红领巾,参与活动的其他群众着装应庄重大方。活动期间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准时参加纪念活动,要服从组织和工作人员安排,不擅自行动,不乱丢垃圾,遵守活动秩序,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向烈士纪念塔敬献花篮、花束时,严格按要求入场,不得聊天、拍照、随意走动,确保现场安静、有序、不散乱。
(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密切配合,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新闻单位在此期间,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途径,在全社会广泛营造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浓厚氛围;行政、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开展革命先烈纪念活动,激发和培养党员干部艰苦创业、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学校要通过开展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活动,切实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双拥共建单位和驻军部队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双拥共建活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
(四)祭扫方式提倡低碳环保,以鲜花、花篮、绿植、网上祭扫等文明绿色祭扫形式为主,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绿色低碳祭扫活动。
(五)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开展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送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邦大厦B座526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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