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杭锦旗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专人负责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 二是深入摸底排查。及时掌握各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真实情况,摸清辖区及行业主管范围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底数。 三是实行分类施策。进一步明确支付程序,完善监督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将兑付农民工工资与化解工程债务结合起来,确保农牧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兑付。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设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出现应急情况时启用应急资金垫付农民工工资。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58家,涉及劳动用工4919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2785份,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案程序,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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