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鄂尔多斯市总工会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法律援助实施办法》,为引导广大职工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合法有序表达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会职工维权服务工作,11月28日,杭锦旗总工会聘请白志坚、斯庆如拉玛2名律师为工会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法律援助律师,聘期为1年,并颁发聘书。 今后工作中,在旗总工会的支持下,工会职工维权援助服务律师团按照“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工作方针,依托职工服务中心维权平台,积极参与开展法律普及宣传、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仲裁等工作,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广大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法律援助,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生态杭锦、自信杭锦、文明杭锦、和谐杭锦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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