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工发〔2015〕24号
杭锦旗总工会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
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苏木镇、管委会工会联合会,旗直各基层工会,各企业工会:
现将《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鄂工发〔2015〕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