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通字〔2018〕6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 各旗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总基层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员评家工作情况自查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7年度全市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情况自查工作、开展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情况自查工作 (一)自查内容 1、基层工会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健全完善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制度的实施办法》,开展会员评家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开展会员评家工作的各类基层工会的数量、覆盖比例、主要特点等。 2、推动开展会员评家工作的主要做法,包括工作创新、特色亮点、保障措施、激励约束机制等。 3、开展会员评家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通过开展会员评家在推进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法治化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等方面取得的成效。重点发现总结坚持和不断完善会员评家制度,通过会员评家工作规范基层工会各项工作机制、保障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对工会干部和基层工会进行满意度评价纠正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推进工作改进等方面的先进典型。 4、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 (二)具体要求 1、各旗区工会、产业系统工会要围绕推进“六有”工会建设、开展“双亮”“双争”“双创优”活动,突出会员主体地位、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对2017年度本地区、本产业系统所属基层工会普遍开展会员评家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 2、自查工作要注重广泛性,不仅要做好书面材料审查,也要认真组织抽查;不仅要抽查工作基础好的单位,也要抽查工作基础较差的单位;不仅要听取管理人员的意见,更要听取一线普通会员的意见,切实反映建家评家工作全貌。 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一)调研内容 1、本地区、本产业系统所属基层单位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情况。包括能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健全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单位数量、覆盖比例。 2、各旗区工会、产业系统工会在推进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过程中所制定的具体政策,采取的措施、方法。 3、基层单位在实施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过程中,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会员代表具有广泛群众性和代表性、规范选举会员代表,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依法履职等方面的先进典型。 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完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思路和建议,下一步应该采取的主要举措等。 (二)具体要求 1、各旗区、产业工会要通过开展调研活动,了解掌握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2、开展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按照会员(代表)大会职责要求,不断规范基层工作,切实抓好职工之家建设。 请各旗区工会、产业系统工会(乡镇街道工会、园区工会、区域性工会联合会、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工会)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会员评家自查报告、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报告的典型经验(会员评家和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两项内容,每个旗区各报两个的典型经验材料),以电子版形式统一报送是总基层部。 联系人:吴亚楠、菅政 联系电话:0477-8399012 邮箱:ezghzzjcb@163.com 各旗区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调研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自查、调研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建家工作水平。2018年市总工会将对部分单位开展会员评家工作、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抽查,并对两项工作进行分析总结,选择会员评家工作优秀经验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区总推荐。同时,为区总下一步规范健全会员(代表)大会制度提供重要参考。 鄂尔多斯市总工会 2018年1月31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