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工会经费由税务部门全额代征以来,有部分企业未向旗总工会提供返还经费的工会账户,造成应返经费滞留。为优化营商环境,现对未提供工会账户企业工会经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0天,请相关单位于公示期内办理建会开户及工会经费返还事宜。如逾期未联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内工办发〔2018〕70号)的文件精神——“地方工会可对收缴期限超过三年(含)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结转为本级工会经费收入”,未返还企业工会经费将直接转为杭锦旗总工会本级经费收入。现公示第一批企业20家,具体公示名单和应返金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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