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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2    作者:

更好服务基层工会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推进“旗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鄂尔多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开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工通字20238)要求杭锦旗总工会拟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一、招聘方法和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德才兼备、按需设岗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科技、法律和工会业务等知识,具有较强政治能力、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和文化素质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作风严谨,办事公道、廉洁自律,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四)热爱工会工作和群众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能力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六)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到大学专科

(七)同等条件下从退役军人、困难职工子女等人员中择优录用

(八)报考人员父母为本旗工会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不得报考实行回避;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过党纪和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参加过非法宗教组织的

6.曾招录为鄂尔多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或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被辞退的,或在以往招录工作中已被录用主动放弃入职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8.患有精神疾病等其他不宜从事招录职位工作的

、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7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2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按照报考岗位成绩分别由高到底录用。委监委派驻旗委办纪检监察工作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五、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薪酬待遇

按照《鄂尔多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322417:30)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杭锦旗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煜

联系电话:15847078798

   

附件:《杭锦旗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和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

杭锦旗总工会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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