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工发〔2016〕36号
杭锦旗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各园区工会,苏木镇、管委会工会联合会,旗直各基层工会: 按照《鄂尔多斯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鄂工通字〔2016〕54号)要求,为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牧民工家庭子女入学难题,现就开展2016年困难职工家庭金秋助学活动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和对象 2016年工会助学范围和对象是:全旗已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有子女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或正在高校就读的下列困难职工: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户为534元,农村户为414元)的特困职工; 2.家庭人均月收入略高于鄂尔多斯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因下岗失业、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 3.因工伤事故、工资被拖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子女在鄂尔多斯市参加普通高考的困难农民工。 二、助学方式 1.旗总工会自筹助学金,将于8月下旬在旗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给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 2.其他各基层工会自筹资金,采取灵活方式,给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提供资助;发动一切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与今年考上普通高校或正在高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结对子,并对他们提供经济、物质帮助。 三、助学时间 助学时间从8月10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8月10日—8月20日接受申请;8月20日—9月1日发放助学金。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准确界定帮扶对象 各基层工会要认真细致做好调查摸底和申报基础工作,准确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的困难职工家庭的特困生数量和就学情况,精准确定助学救助对象,并将金秋助学活动重点向特困职工和农牧民工家庭子女倾斜,帮助其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加强宣传,按时办理申请手续 各苏木镇、管委会、园区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到所在基层工会申报,各基层工会审核后统一上报到旗总工会;旗直机关的困难职工可直接到旗总工会申请办理。旗总工会助学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20日。 办理助学申请登记手续时必须提供如下资料和证件: 1.《困难职工调查(帮扶审批)表》(盖所在单位或企业公章),表格可在杭锦旗总工会网下载,网址:http://hjqzgh.gov.cn。
2.助学申请书(盖所在单位或企业公章)。 3.职工本人的家庭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下岗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与申请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职工子女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三)规范程序,严把申请审查关 对申请就学援助的困难职工,基层工会要调查了解清楚其申请理由是否属实,并将其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凡是享受过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助学补贴政策的不再重复补助。咨询电话:0477-6863351。
附件:各基层工会助学名额分配表
杭锦旗总工会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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