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妇幼保健院”)每年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结合市妇幼保健院业务情况选取具有资质及能力的线下医用耗材供应商负责市妇幼保健院所需医用耗材供应及相关延伸服务。
一、业主单位: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遴选线下医用耗材供应商。
三、遴选基本情况:此次遴选产生的企业作为我院医用耗材供应企业,负责一年内我院所需医用耗材供应及相关延伸服务。
四、服务期限:线下医用耗材供应期限自2024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五、采购内容:线下医用耗材采购分项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 。部分特殊专用医用耗材需审批上报经院方院委会同意后,在其他生产厂家或供应商采购,不在此次遴选明细内。
六、供货期方式、地点:签订供货合同之日,按院方实际需求供货配送。正常情况下,3天内安排送达至院方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按院方要求及时配送至院方指定地点。
七、报名人资格要求:
1.参与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提出的特殊条件:
2.1参与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参与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适用)
2.2参选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适用)
2.3本次参加采购活动的参与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4本次供应商要求: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应在有关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5对有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无弄虚作假的书面承诺书;
2.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八、供应商要求:遴选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阳光集中采购网中有本单位的挂网产品。
九、报名须知:
1.合同履约期内,有如下情况:①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卫健委)或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有最新统一政策执行。 ②内蒙古药械采购与市场价格更新最低价,供应我院价格也相应动态下调。 若不响应以上两条,则供货协议自动解除。
2.因不可抗拒原因需重新遴选,经告知确认后自动解除供货协议。
3.参加遴选的配送企业须知
3.1不论配送服务规模大小如何,参选企业均应承诺保证配送。
3.2参选企业保证2个工作小时内响应订单,并从订单下达之时起,急需耗材24小时内送达,一般耗材72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
3.3本次遴选项目,医院有通过考察访问等形式确认参选企业的配送服务能力的权利,配送企业有义务配合医院。若配送企业存在不符合市场调研、资格主体异常、过程违规、提供材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该企业遴选结果无效,医院无义务解释具体原因。
5.参选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5.1参与人应准备附件中规定的材料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5.2参选文件需打印,并由参选企业法人或经参选企业法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鲜章,参选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书”附在参选文件中。
5.3评选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用牛皮纸档案袋密封。保证所递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遴选公告规定的恕不接收。
5.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3.5参加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7参与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参与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适用)
5.3.8参选产品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适用)
5.3.9本次参加采购活动的参与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3.10本次供应商要求:医用耗材配送供应商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应在有关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5.3.11对有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供无弄虚作假的书面承诺书;
5.3.12供应商要求:遴选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阳光集中采购网中有本单位的挂网产品。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评选及评选小组根据报名参加遴选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不低于3家,方才进入遴选评选环节。
6.1评选小组由三人以上的组成(院长和分管领导及临床科室负责人)。医用耗材评选委员会的应具有科室的代表性,熟悉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应用情况,能够对评选医用耗材进行科学公正评价。
6.2评选小组对评选优选的单位享有决定权。
6.3所有参选均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评选小组可以拒绝所有采购。
6.4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2)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
(3)考虑不同部门使用耗材的差异和需求。让各科室自己选择医用耗材的生产厂家、规格、价格等。
(4)遴选的供货商原则上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阳光集中采购网中有本单位的挂网产品。
6.5评选方式:二轮报价,采取最低价评选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最终报价不能满足医院要求,可继续谈判)。即以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报价成交,超限价者为无效。如果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报价,则由报价最低的参选公司代表再次报价直至出现最低报价为止。
医用耗材评选小组只对符合要求的配送企业及评选文件进行评选。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均进入遴选评定,医用耗材评选小组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进行评定,依次排序,择优选定得3-5家配送企业作为我院的医用耗材配送合作企业。党支部纪检、院内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
十、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生产或经营企业资质(复印件)
3.公司或部分相关产品资质等
4.合格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5.承诺书
以上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参加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如果参选单位未按要求提供相关完整、真实资料,参选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17时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递交至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医学装备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长宁街10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3、遴选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
4、遴选地点: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12楼小会议室
十二、遴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参选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最高的五家参选单位作为合作供应商。遴选结果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并通知中选供应商。
十三、联系人
纪主任,0477-852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