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残联格根塔娜副主任一行来我院进行康复机构评审工作。
在评审过程中,郝亚琼院长针对儿童康复科目前运营情况,人员设置,设备配置,康复患儿进本情况进行汇报,并做出下一步的规划及任务。评审组随后对康复机构的设施、教学环境、内部管理及日常康复训练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同时查阅了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档案。
内蒙古自治区残联对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一下几方面做了督导:
1.康复服务质量评估: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康复技术的先进性、康复效果的满意度、康复师的专业素养等。
2.康复设施建设检查:评审组可能会检查儿童康复科的治疗区、住院区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确保这些设施符合康复服务的需求,并且能够提供良好的治疗环境。
3.政策落实与规范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残联会检查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是否按照国家和地方 的相关政策、规范进行运营,包括康复服务的收费标准、康复项目的设置、康复效果的评估标准等。
4.反馈与指导:在督导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残联与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的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给出相应的指导和建议。
此次评审工作的成功开展,不仅有助于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不仅是对当前工作的检查,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指导和推动。并且评审组对我院医教结合,家院共育理念给予了肯定,督促鼓励鄂尔多斯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改进和提升,为残疾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