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射洪县、河北省涿鹿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倒卖出生医学证明事件的通报(国卫发明电[2019]28号)(以下简称《通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妇幼科组织市妇幼保健院相关人员于11月11日-12日期间对全市2个旗区的2家旗区管理机构、6家旗区助产机构开展了《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现场查看、翻阅资料等检查形式对各助产机构空白证和章的管理,签发流程,出入库登记,废证管理,资料存档等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各助产机构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各项规定,无违规违纪情况。但也存在归档资料存放不规范,防盗措施差,签发机构未做到两铁三锁等问题。督导组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意见并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督导检查,及时梳理了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我市出生医学证明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